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 安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 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