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 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 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 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 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 戎败走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 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伐南山 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 西山。竫公 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