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 以见之。其後 人有上书告勃欲反 ,下廷尉。廷尉下 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 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 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 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 ,勃太子胜之尚之 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 之益封受赐, 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 以为无反事 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 絮提文帝,曰:“绛 侯绾皇帝玺 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 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 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 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 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