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