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 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 勃欲反,下廷尉。 廷尉下其事长安 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 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 ,孝文帝女也 ,勃太子胜之尚之, 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 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 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 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 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 ,曰:“吾尝将百万 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