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 侯子为父买工官尚 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 者。取庸苦之, 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 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 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 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 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 器,乃葬器也,何 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 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 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 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 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