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兵七 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 之会。曰:“ 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 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 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 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 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 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 特。四十八年, 文公太子卒,赐 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