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 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 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 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 榆中并河以 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 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 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 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