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 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 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 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 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 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 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 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 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 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 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