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 益多矣。 二千石系者新故 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 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 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 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 不服,以笞 掠定之。於是 闻有逮皆亡匿。 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 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 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 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