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五月,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,诏狱逮徙系长安。太 仓公无男,有女五 人。太仓公将行会逮,骂其女曰:“生子不生男,有缓急非有益也!”其少女 缇萦自伤泣,乃随其父至长安,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皆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伤夫 死者不可复生,刑者不可复属,虽复欲改过自新 ,其道无由 也。妾原没入 为官婢,赎父刑 罪,使得自新。”书奏天子,天子怜悲 其意,乃下 诏曰:“盖闻有虞氏之时,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,而民不 犯。何则?至治 也。今法有肉刑三,而 奸不止,其咎安在?非乃朕德薄而教不 明欤?吾甚自愧。 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。诗曰‘ 恺悌君子,民之父母 ’。今人有过,教未施而刑 加焉?或欲改 行为善而道毋由也。朕甚怜 之。夫刑至断支体,刻肌 肤,终身不息,何其楚痛而 不德也,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!其除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