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