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 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 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 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 贫者,举以为 收孥。宗 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 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 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