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 募徙广饶之地。陛 下损膳省用 ,出禁钱以振元元, 宽贷赋,而民不齐 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 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 。诸贾人 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 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非 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 以上一算。 匿不自占,占 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 之。贾人有市籍者 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