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 偃。二嬖 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 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 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公子弃 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