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