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