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 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