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 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 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 迁数恶被於王,王 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 後,被遂亡 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 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 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 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 反,计犹 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 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 南相怒寿春 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 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 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 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 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 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 卿请,而遣汉中 尉宏即讯验王。 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 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 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 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 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 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 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 耻之。”然 淮南王削 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 使道从长安来, 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 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