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