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 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 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 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 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 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 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