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 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 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