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