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 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 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 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 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 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 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 ,吏所增加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