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 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, 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 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弃君命, 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