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 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 逐匈奴。 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 ,以为十四 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 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 逐戎人。徙谪, 实之初县。 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 方。三十四年,適 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 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