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 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 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 十三年, 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 十六年,文公以 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 有之,地至岐, 岐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 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 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