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 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 随而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 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 。上书曰: 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改 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 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