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 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