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 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 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 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 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 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 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 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 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 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 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 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 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