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 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