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 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 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 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 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 ,居邑稽诸物 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 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 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 四千一算。 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 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 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 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 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 ,以便农。敢 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