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 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