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 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 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 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 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 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 如故。诸贾人末 作贳贷卖 买,居邑稽诸物 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 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 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 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 占不悉,戍 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 以其半畀 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 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