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 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熟,灵 公怒,杀宰夫 ,使妇人持 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 谏,不听 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, 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 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