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 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 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 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 为太子。成请老於 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 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 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 庆封。庆封曰 :“请为子诛之。 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 氏,崔杼妇自杀 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