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 召与戏。被一再 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 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 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 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 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 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 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 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 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 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 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 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 ,则刺杀之,臣亦使 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 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 讯验王。王闻汉 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 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 :“淮南王安拥阏 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 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 罪,罚以削 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 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 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 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 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 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 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 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 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