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 ,曰“事有不便, 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召见 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封 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 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 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