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