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 ,治之正也,所以禁 暴而率善人也。今 犯法已论 ,而使毋罪之父 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 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 民不能自治,故为 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 正则民悫, 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 既不能导,又 以不正之法 罪之,是反 害於民为暴者 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 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