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 之,使鉏麑刺赵盾 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