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