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 有五女, 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刑。妾 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 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