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 三年,文 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 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 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 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 败走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 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 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 年,伐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, 文公太子卒 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 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