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 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,不当医治 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 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 已上气当大董” 。文王年未满二十 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 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 也。臣意论之 ,以为神 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 所能复之也 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 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 脉,以泻气。故 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