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 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