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 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父 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 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 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