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 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 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 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 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 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 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 为言薄太后 ,太后亦 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 絮提文帝,曰:“ 绛侯绾皇帝玺 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 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 出之。”於是 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 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 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