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 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