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 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 ?五行家曰可, 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 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 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 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 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